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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制药: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2024-12-10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67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是双方建立合作关系达成的初步意向,
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涉及本次并购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方案等,
将由相关各方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本次收购事项
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方基于尽职调查和商谈过程
中的实际情况,而使收购方案变更或推进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2、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
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收购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暂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的影响。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为满足本公司延链补链、完善产业结构的需要,推动实现大健康板块高质量
发展,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与 NovoSana(Europe)B.V.(挪亚圣诺(欧洲)公司)(以下
简称“挪亚欧洲公司”)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受让挪亚欧洲公
司持有的挪亚圣诺(太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挪亚圣诺”或“目标公
司”)不超过 75%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
公司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收购方案、交易价格等将根据公司的尽职
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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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 NovoSana(Europe)B.V.(挪亚圣诺(欧洲)公
司),注册在荷兰 Pampuslaan 132, 1382JR Weesp(帕姆皮斯街 132 号,1382JR
韦斯普), 注册资本 30,000 欧元,主营业务是提供高品质的 Omega-3 产品给保
健品、食品饮料、动物营养等行业。
    2、挪亚欧洲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为挪亚圣诺(太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挪亚欧
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660828858P,成立日期:2007
年 6 月 15 日,注册资本:510 万美元,营业期限:2007 年 6 月 15 日至 2057 年
6 月 14 日,住所:太仓经济开发区常州路 9 号,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食品及食
品添加剂(动植物油脂及脂肪酸提取物),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食品、食品
添加剂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国际贸易咨询及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挪亚圣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NovoSana(Europe)B.V.
    1、收购方案
    甲方初步安排拟通过现金方式受让乙方所持目标公司不超过 75%股权,并达
到控股目标公司的目的。
    2、目标公司的估值
    具体收购方案、交易价格等将根据本公司组织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
等进一步确定,最终由各方在后期协商一致后签订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予以确
定。
    3、排他性约定
    自《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以下较早日期止:(1)本意向协议
签署之日起四个月;(2)本次交易达成并签署正式协议;(3)本次交易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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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双方书面同意的更长期限(“排他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目标公
司不得就目标公司股权、资产、项目等与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洽谈或签
署任何与本意向协议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重大实质性转移/转让的书面文件。
    4、协议终止
    在签署收购正式协议之前,当发生以下情况时,本次交易终止:
    (1) 本意向协议签订且审计评估完成后,双方未能就目标公司需整改事项
的方案达成一致;
    (2) 如甲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完成后认为不具备收购条件,各
方无法达成正式收购协议的,本次交易终止;
    (3) 本意向协议签订且审计评估完成后,各方无法就目标公司估值或交易
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民健康需求的快速增长,鱼油产品的多元化市场需求仍保持较高增速,
为尽快完善鱼油产业链条,公司拟通过收购挪亚圣诺来加快在鱼油产业方面的布
局。挪亚圣诺从鱼油国际贸易到国内自主生产加工,积累了丰富的产业资源,生
产技术与生产控制水平行业领先,为中国 Omega-3 营养油脂精炼和制造行业的领
军企业。新华制药鱼油板块发展已经 10 余年,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鱼油产
品,目前已有三款高纯度鱼油保健品上市,正在形成从高纯度 EPA、高纯度 DHA、
混合鱼油原料到相关保健品、药品的全产业链战略布局。挪亚圣诺与新华制药鱼
油产业具有高度互补性和协同性,本次股权收购符合本公司在大健康板块的战略
规划与布局,有利于本公司实现产业链延伸。若本次收购完成,通过后续资源整
合与赋能,发挥协同效应,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在鱼油产业方面的整体运营
效率及市场竞争力。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收购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预计对本公
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交
易各方需根据尽调、审计、评估等结果进一步协商是否签署正式收购协议,最终
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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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披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不存
在变动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
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
上股东、董监高如有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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