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意华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4-01-09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 求履 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已成就,并确定 2024 年 1 月 8 日为授予日,该授予
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的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草
案)》规定的禁止授予权益的情形,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

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确定 2024 年 1 月 8 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日,
并同意公司向 29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81.97 万股,授予价格为 18.52

元/股。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