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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药股份:国药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11-14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国药股份

股票代码:          600511.SH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 16 号(中关村延庆园)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一致行动人: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19 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19 层、18 层、8 层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7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国药股份   指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
                     指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保险
一致行动人、新华资
                     指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产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指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新华保险 11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国药集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99,915 股股份,
                          占国药股份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 0.2%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6 年 9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 16 号(中关村延庆园)

   法定代表人      杨玉成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11,954.6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238753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期限       1996 年 9 月 28 日至长期
                   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
                   害保险);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保险咨
                   询;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通讯方式       010-85213233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7 月 3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      秦泓波(待工商变更)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9957546R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       2006 年 7 月 3 日至长期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的资产管理业务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19 层、18 层、8
    通讯地址
                   层
    通讯方式       010-65692200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新华保险前十大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1.34%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31.18%

   3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2.09%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99%

   5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1.94%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41%

   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9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8                                                                   0.49%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科华天元(天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0.3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10                                                                  0.34%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新华资产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4%

   2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0.2%

   3      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2%

   4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0.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华保险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境外其
  姓名    性别     国籍      他国家或地区居   长期居住地        职务
                                 留权
                                                              董事长
 杨玉成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上海
                                                              执行董事
  杨毅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北京      非执行董事

                                         6
                               是否取得境外其
  姓名      性别    国籍       他国家或地区居    长期居住地            职务
                                   留权
 何兴达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北京        非执行董事

  杨雪       女    中国国籍           否          中国北京        非执行董事

 胡爱民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上海        非执行董事

 李琦强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上海        非执行董事

 马耀添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香港            独立董事

 赖观荣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北京            独立董事

  徐徐       女    中国国籍           否          中国北京            独立董事

 郭永清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上海            独立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华资产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境外其
  姓名      性别    国籍       他国家或地区居    长期居住地            职务
                                   留权
 秦泓波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北京            董事长
                                                              公司临时负责人、副总
 陈德礼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北京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
  杨毅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北京        非执行董事

 何兴达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北京        非执行董事

  吴军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北京            独立董事

 宋子洲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北京            独立董事

 徐景峰      男    中国国籍           否          中国北京            独立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权益持有方式          上市地点
       中国金茂控股集                                                 香港联合交易所
  1                        中国金茂   0817.HK    新股增发、集中竞价
       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华保险持有新华资产 99.4%的股权,新华保险与新
华资产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新华资产构成新华保险的一致行动人。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期看好医疗健康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认可国药股份在公
司治理、行业地位、业务能力、经营成果、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表现。本次投资基
于自身投资计划安排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分析,意在分享医疗健康行业未来
发展的长期红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
国药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华保险持有国药股份 36,744,531 股,约占该上市公司
股本的 4.87%。新华资产发行的组合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国药股份 1,800 股,约
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00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国药
股份 36,746,331 股,约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87%。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
持国药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99,915 股股份,占国药股份已发行普通股总股
本的 0.2%,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华保险持有国药股份 38,244,446 股,约占该上市公司股
本的 5.07%。新华资产发行的组合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国药股份 1,800 股,约占
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00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国药股
份 38,246,246 股,约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7%。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拥有权益的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数量          权益    拥有权益的股份    权益
 股份的种类
                    (股)                  比例    的数量(股)      比例

A股                36,746,331               4.87%     38,246,246     5.07%

合计               36,746,331               4.87%     38,246,246     5.0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
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增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六个月内交易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股份数量(股)        买卖方向   交易价格区间(元)

   2024 年 5 月          520,200              买入         34.8-37.52

                        533,400               买入         30.79-30.86
   2024 年 6 月
                        420,000               卖出             32.2
                       7,297,948              买入         30.04-33.54
   2024 年 7 月
                        155,000               卖出            30.67
                      19,416,783              买入          29.5-34.22
   2024 年 8 月
                        262,800               卖出         29.81-33.92
                       4,786,600              买入         27.41-29.97
   2024 年 9 月
                        677,400               卖出         28.08-33.76
                       1,367,400              买入         31.57-34.56
  2024 年 10 月
                         15,600               卖出         31.57-32.83
  2024 年 11 月        2,800,000              买入           32-33.31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
证明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以备查阅。




                                14
(此页无正文,为《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杨玉成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12 日




                                 15
(此页无正文,为《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一致行动人: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秦泓波(待工商变更)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12 日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
股票简称         国药股份                  股票代码         600511.SH
                                                            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6 号(中关村延庆园)
                 公司
及一致行动人的                             及一致行动人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名称                                       注册地           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
                 公司
                                                            厦 19 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一致行动人披   股票种类:普通股 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   持有数量:36,746,331 股
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比例:4.87%
市公司已发行股
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后的股票种类:普通股 A 股
务人及一致行动   持有数量:38,246,246 股
人拥有权益的股   持有比例:5.07%
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不排除 √
是否拟于未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
12 个月内继续    或减持国药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增持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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