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科技:独立董事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2025-02-08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双
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的部分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本次
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拟将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
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
本次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
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
限内继续有效。
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成协中 邓伟 马传刚
2025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