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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环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25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 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 26 号双环科技办公大

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张雷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391,757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934%,其中,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0 人,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7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391,7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3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391,75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4.3934%。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85,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646%;反对 4,002,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290%;弃权 103,2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85,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646%;反对 4,002,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290%;弃权 103,2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36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496%;反对 3,908,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646%;弃权 119,4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5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6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496%;反对 3,908,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646%;弃权 119,4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5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彭磊、方伟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