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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30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4-10-072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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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无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无
       公司负责人邱醒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丽华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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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578,471,309.87             2,300,996,204.19                         12.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92,290,600.01             1,623,333,592.77                          4.2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420,291,061.9                           1,262,376,102.6
营业收入(元)                                                9.56%                                   34.91%
                                          0                                         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581,617.59                     -8.94%    103,060,710.43                 17.5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2,097,409.50                  -30.75%       92,751,844.35                 11.1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81,676,779.37                 -6.8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12.50%                  0.46               17.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12.50%                  0.46               17.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3%                -0.24%               6.21%                0.7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7,283,798.51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5,510,438.00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7,705.3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583,075.77
合计                                                           10,308,86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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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19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邱醒亚         境内自然人        22.74%   50,808,543     46,260,000 质押                46,225,000
金宇星         境内自然人         8.25%   18,421,746     13,816,309 质押                11,115,000
晋宁           境内自然人         4.99%   11,150,488
叶汉斌         境内自然人         4.79%   10,708,266
柳敏           境内自然人         4.42%    9,879,174      8,000,000 质押                 9,870,000
张丽冰         境内自然人         3.57%    7,977,060
刘愚           境内自然人         3.20%    7,158,902                  质押               6,000,000
严学锋         境内自然人         1.85%    4,126,400
中国农业银行
-交银施罗德
               其他               1.16%    2,599,905
成长股票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优质治 其他                 0.92%    2,046,745
理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晋宁                                                     11,150,488 人民币普通股        11,150,48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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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汉斌                                                  10,708,266 人民币普通股        10,708,266
张丽冰                                                   7,977,060 人民币普通股         7,977,060
刘愚                                                     7,158,902 人民币普通股         7,158,902
金宇星                                                   4,605,437 人民币普通股         4,605,437
邱醒亚                                                   4,548,543 人民币普通股         4,548,543
严学锋                                                   4,126,400 人民币普通股         4,126,400
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
                                                         2,599,905 人民币普通股         2,599,905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                               2,046,745 人民币普通股         2,046,745
基金(LOF)
董孝金                                                   2,006,577 人民币普通股         2,006,57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
的说明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
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无
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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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项目
       1、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61.39%,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期末预付账款期初减少35.29%,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支付的工程款结算所致。
       3、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101.45%,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
公司为员工租赁宿舍押金增加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4,000万元,原因系公司本期增加对深圳市鹏鼎创盈金
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投资所致。
       5、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长182.61%,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对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
有限公司投资8,500万元及公司子公司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对原关联公司Fineline Global
PTE. Ltd.投资增加所致。
       6、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73.06%,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待安装设备增加所致。
       7、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52.18%,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
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载板建设项目中附属机电工程等增加所致。
       8、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66.01%,主要原因系公司向银行增加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9、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付票据全部到期结算完毕所致。
       10、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46.18%,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中小批量HDI板\刚挠板及高层板建设项目、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集成
电路封装载板建设项目采购设备减少导致进项税发票留抵减少所致。
       11、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香港房产偿清对应长期借款所
致。
       二、损益项目
       1、净利润7-9月较去年同期减少8.94%,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
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载板建设项目试生产阶段,开办费用增加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7-9月较去年同期增长104.53%,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中小批量HDI板\刚挠板及高层板建设项目、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
司——集成电路封装载板建设项目采购设备本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实际计税基数增加所
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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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财务费用7-9月较去年同期增长99.74%,主要原因系本期贷款额度增加,利息支出所
致。
       4、投资收益7-9月较去年同期增长50.01%,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子公司兴森快捷香港有
限公司投资Fineline Global PTE. Ltd.利润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7-9月较去年同期增长270.27%,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之子公司兴森快捷香
港有限公司处置房产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减少88.28%,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中小批量HDI板\刚挠板及高层板建设项目、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集成
电路封装载板建设项目采购设备减少,导致进项税发票留抵减少,公司出口退税税额减少所
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70.12%,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收到的
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长57.77%,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值税及相关税费增加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本期暂未收到投资收益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55.64%,
主要系本期处置部分房产收到现金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3.23%,主要原
因系公司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小批量HDI板\刚挠板及高层板建设项目、
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载板建设项目本期投资减少所致。
       7、投资支付的现金增长,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增加对外投资所致。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长76.88%,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系本期到期借款增加所致。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36.03%,主要原因系本年分
配股利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8月5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上述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36万股,发行价格暂定为16.42元/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39,999.12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对象为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和管理的“大成创新资本-兴森资产管理计划1号”
(暂定名,以下简称“大成兴森1号”)、“大成创新资本-国能资产管理计划1号”(暂定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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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大成国能1号”),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的要求。大成兴森1号,
拟由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和管理,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金宇星、柳敏、欧军生、
李志东、曾志军、蒋学东、刘新华等7人承诺认购其全部份额,大成兴森1号与本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大成国能1号,拟由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和管理,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其全部份额,大成国能1号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已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尚在审核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2014 年 07 月 16 日        http://www.cninfo.com.cn
稿)》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
                               醒亚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含前妻张
                               丽冰的 3,788,424 股股份),也不由
              发行前股东以及   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
首次公开发    董事、监事和高   满后,上述股份可以流通和转让。上
                                                                 2010 年 03 月
行时所作承    级管理人员,公   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董                               严格履行
                                                                 30 日
诺            司控股股东、实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际控制人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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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百分之五十。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
                        醒亚先生承诺:在本人作为兴森快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在公司任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其控制的企
                        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
                        或进行与兴森快捷主营业务存在直
                        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将充
                        分尊重兴森快捷的独立法人地位,严
                        格遵守公司章程,保证兴森快捷独立
                        经营、自主决策;将善意履行作为兴
                        森快捷大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股东
                        地位,促使兴森快捷的股东大会或董
                        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决议。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
                        诺,本人同意给予公司赔偿。
                        (三)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股东金宇星、柳敏、陈岚、
                        伍晓慧承诺:在本人任职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
                        五十。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无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无
及下一步计
划(如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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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0%     至                       35.00%
变动幅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65.82     至                    15,455.53
变动区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48.54
(万元)
                                      公司 PCB、军品、SMT 以及 CAD 各事业部业务持续稳定增长,IC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载板业务发展趋势向好。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依据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对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华进半导体
封装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各投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3.7985%和9.94%,不具有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性质,将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划分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确认并进行后续核算计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醒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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