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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缪亚峰)2019-03-20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告期内的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2018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
见。现就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大会的次数
 缪亚峰     3          1          2               0       0            否               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            2          0        0           否
 缪亚峰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        1            1          0        0           否

    2018年度,本人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
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
为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2018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1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18年
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
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本人针对
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发表的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年1月24日                                                         同意
                十四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
2018年3月27日                                                         同意
                十五次会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 无违规担保,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联方不存在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
                                                                           同意
                                        构的独立意见
                                        3、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4、关于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
                                                                           同意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
2018年4月8日                            的独立意见
                十五次会议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
                                                                           同意
                                        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
                                                                           同意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同意
                                        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同意
                                        独立意见
                                        1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独           同意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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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
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18年1月19日,出席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审议《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2018年3月26日,出席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审议《关于
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 年 3 月 26 日,召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审议《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报告》、《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
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时机或者专门抽出时间,到公司或子公司现场
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状况、对外投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在平时工
作中,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
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时刻关注
公共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议案审议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
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积极与
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同时主动进行了查询、调


                                        3
查了解,深入并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及
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
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18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
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全体股东拥有同等知情权。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myflaw@163.com


   2018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已连任二届独立董事,任期届
满,并于2018年5月3日正式离任,对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任职期间的工
作所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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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报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缪亚峰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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