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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0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财务状况以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18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薪酬》、《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2017 年度资产核销及资产减值损失》、《会计政策变更》、《2018 年度日
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共十四个议
案。

       2、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18 年 5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8年8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补选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5、2018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
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制度。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
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勤
勉尽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和监控,并
对各项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
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其
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各独立
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不存在内幕交易,且未发现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的经营活动
    2018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收购、出售
资产等情况,不存在任何违反股东大会决议、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
况。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无异议。公司的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公司职务中至今未发现违法、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8、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需要,
对公司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效进行,保
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时登记并报备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未发生
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三、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
监事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对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情形,提出合
理建议,防范经营风险,促进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 出席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不断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完
善监督机制,保障监督效果。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报告将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