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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2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
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事宜,我们
详细查阅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核查结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股东的附属企
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除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并
延续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违规
对外担保事项,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
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能够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




         卢   勇                   刘瑞林                    王明强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