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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0-12-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兴森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姜涛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凯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姜涛、曹显达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等有关文件、查阅历次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和公告文件;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走访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相关文件;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内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查阅历次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历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查阅公司
关联交易有关制度和执行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协议;查看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财务报表;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相关
行业研究报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定期报告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26,890.00 万元,所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
目——刚性电路板项目”的投资。目前,项目已经按期投产,但根据设备采购合
同支付条款,尚有部分设备尾款尚未支付,因此项目投资进度落后于募集说明书
中预计的项目投资进度,差异原因合理。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募集资金投资实施进度,并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姜   涛                     王   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