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关于被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公告2018-11-28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18-139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
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区人民法院”)寄送的法律文件,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向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公司、金绍平、
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就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纠纷提起
诉讼。详细情况如下: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成立“成长 1 号”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成长 1 号”)。成长 1 号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 1,225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金龙集团向员工出借 1,225 万元,长城证券提供融资资金 7,350
万元。长城证券是 7,350 万元人民币固定利息的收取方和标的股票浮动收益的
支付方;成长 1 号是标的股票浮动收益的收取方和成长 1 号中所融资 7,350 万
元的固定收益的支付方。
成长 1 号于 2015 年 02 月 1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购入公
司股票共计 3,640,000 股,购买均价为 26.90 元/股。根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已于 2015 年 05 月
13 日完成转增,成长 1 号持有股份共计 7,280,000 股。长城证券于 2018 年 07
月 10 日至 2018 年 07 月 24 日期间将成长 1 号持有的公司 7,280,000 股股票进行
了强制平仓处置。由于平仓处置所得金额尚不足以支付长城证券向成长 1 号提供
的融资本金以及固定收益,故长城证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龙机电支付相关
融资本金差额、固定收益等,合计金额暂计 42,240,287.24 元,并要求金绍平、
金龙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对长城证券的诉讼请求存在极大异议,故公司准备积极应诉。公司将根
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