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编号:2019-004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18 年度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 2018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 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868,463,719.50 3,705,052,543.56 -22.58% 营业利润 -2,323,661,972.79 -436,897,068.33 -431.86% 利润总额 -2,402,795,569.27 -411,367,537.25 -484.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87,984,141.12 -418,562,856.91 -446.63% 基本每股收益(元) -2.85 -0.52 -448.08% -78.94% -9.58% -69.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2,502,723,282.82 7,058,698,900.13 -64.54% 总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530,798,712.11 4,042,198,586.68 -62.13% 股本 803,169,608.00 803,169,608.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9059 5.0329 -62.13% 1 注:上述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说明 1、经营业绩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868,463,719.50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2.58%,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 入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司对触控显示业务进行整合,关闭无锡博一、天津金进工厂,对广东金龙进行收缩调 整,导致公司触控显示业务收入减少。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323,661,972.79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31.86%;实现利润总额 -2,402,795,569.27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84.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7,984,141.12 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 446.63%。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1)报告期内,公司对触控显示业务进行整合,关闭无锡博一、天津金进工厂,对广东金龙进行收 缩调整,显示业务订单减少导致单位生产管理成本以及费用率上升;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订单价 格下降,同时,原材料成本上涨,人工成本上升,导致公司产品利润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加大资 产处置力度及业务整合,裁员费用支出大幅度增加以及对相关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一次性摊销等 影响利润。上述原因导致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亏损。 (2)2018 年度,公司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对公司触控显示业务进行调整,将 无锡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金进光电(天津)有限公司的业务、资产逐步收缩、关闭,整合广东金龙机 电有限公司显示业务,淘汰处置部分低效益产能,集中规模化优质产能。同时,为改善资产结构,盘活资 金,集中精力大力发展前景良好的产品业务,关停部分低效业务,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相关低效资产。2018 年末,公司对上述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业务的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相关资产进行 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 10.53 亿元。 (3)报告期内,由于子公司无锡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甲艾马达有限公司、兴科电子(东莞) 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正宇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经营业绩低于预期,报告期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商誉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确定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按可收回价值低于 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约 5.83 亿元。 (4)2018 年 9 月,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账户中的存款人民币 66,336,000 元被冻结。本次公 司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被冻结系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元通典当”)诉天津乐宝 乐尔旅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乐宝乐尔”)、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 团”)、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金绍平、徐微微、金美欧典当纠纷一案,原告物产元通典当向杭州市中 2 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此案中,公司原董事长金绍平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司公章,导致公司违 规为天津乐宝乐尔最高额为 3.4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本案涉及的天津乐宝乐尔在该保证合同下的 借款发生额为 6,500 万元人民币。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6 日及 2019 年 1 月 2 日披露的相关 公告。本案中,虽然本次公司为天津乐宝乐尔提供担保时未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属于金绍平利用公 司违规进行对外担保,但近几年司法实践对类似情况基本判承担担保责任,而当前最高院尚未有新的司法 解释出台,故公司在本案中承担担保责任的概率比较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2018 年末,公司对本案涉案金额约 6,600 万元确认了预计负债。 (5)2018 年 11 月,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区人民法院”)寄送的法律文 件,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向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公司、金绍平、金龙集团就金 融衍生产品交易纠纷提起诉讼,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案中,公 司是代表“成长一号”员工持股计划与长城证券签署相关协议,尽管公司对长城证券本次诉讼请求持有很 大异议,但鉴于公司在相关协议上进行了盖章签署,造成公司在该案诉讼中很被动,公司存在向长城证券 承担支付拖欠的融资本金、固定收益、违约金的风险,且风险较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2018 年末,公司对本案涉案金额约 4,200 万元确认了预计负债。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2.85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48.0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78.94%, 同比减少 69.36%。主要原因系经营业绩下降所致。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2,502,723,282.82 元,比期初减少 64.5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负债及净 资产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530,798,712.11 元,比期初减少 62.13%,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9059 元,比期初减少 62.1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业绩下降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的《2018 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18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尚未就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任何讨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3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2 月 2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