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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机电:关于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2019-04-24  

						关于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关于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粤审〔2019〕528 号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关于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龙机电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龙机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金龙机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龙机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
映了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广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7 年度完成收购兴科电子(东莞)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科电子)的 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18 年

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兴科电子系于 2005 年 6 月 29 日成立,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800 万美元,经历次变更,

现注册资本为 41,910.00 万元人民币,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776902415R 的

营业执照。

    兴科电子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子零配件、

电器零配件、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于 2017 年 06 月 0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收购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于 2017 年 6 月与兴科电子股东签署

了《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润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林黎明关于兴科

电子(东莞) 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参考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

融兴华评报字[2017] 第 030034 号评估报告对兴科电子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交易各方确定兴科电子 100%股权的整体作价为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

本公司支付给温州润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有兴科电子 70.59%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

币 77,649.00 万元,支付给自然人林黎明持有的兴科电子 29.41%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2,351.00 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兴科电子 100.00%的股权。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原股东林黎明签订的《关于兴科电子(东莞)

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兴科电子原股东林黎明承诺兴科电子 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为人民币

7,500.00 万元,10,000.00 万元和 13,000.00 万元,三年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 30,500 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11,727.01 万元,兴科电子原股东林黎明业绩承诺及实际实现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的净利润               实际实现数                   完成率

      100,000,000.00           -117,270,121.03                -117.27%

    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的 2018 年业绩承诺未完成。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