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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8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经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现原董事长金绍平的关联方鑫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与公司发生资金拆

借行为,占用公司资金 2,139.57 万元。

    二、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红;不转增;不送股。

    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经营业绩、资本公积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前

景等因素考虑,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

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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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及经营效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制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中涉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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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瑶               肖攀              戴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