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4-23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1-026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村百业工业城百业大道 7 号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大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参阅 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 5%)的中小投资者表
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
6.00 √
综合融资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1 年 5 月 11 日 18: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华润置地大厦 D 座 25 楼 01-05 单元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2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 9 :00—12:00、13 :00—18: 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华润置地大厦 D 座 25 楼 01-05 单元董事会办
公室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
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两小时,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磊、黄美燕
电 话:0755-26509862 传 真:0755-26509839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华润置地大厦 D 座 25 楼 01-05 单元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32; 投票简称:金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
姓 名
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
备注:该列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
6.00 2021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 √
合融资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7.00 √
计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8.00 √
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9.00 √
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10.00 √
议案》
(说明: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