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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机电: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1-04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2-074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况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在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的3亿元额度授
信,并在该授信额度内申请的借款将陆续到期。为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
并根据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继续向兴业银行申请新的额度授信。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
公司及孙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
括子公司、孙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35,000 万元融
资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在上述审批的融资额度范围内,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的额度授信,并将与兴业银行签署《额度授信合同》(总合同)及《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分合同)。根据兴业银行的要求,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经公司全资子公司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科电子”)、
金龙机电(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龙”)、金龙机电(淮北)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淮北金龙”)、深圳甲艾马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艾马达”)、
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龙”)、孙公司浙江东之尼电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之尼”)股东决议通过,兴科电子、东莞金龙、淮北金
龙、甲艾马达、广东金龙、浙江东之尼同意为公司上述在兴业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且已经子公司股东决议
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11-11

    3、注册地点:乐清市北白象镇进港大道边金龙科技园

    4、法定代表人:黄磊

    5、注册资本:80316.9608 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3165660

    7、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微电机和微电机组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消费类电
子;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体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90,439,760.01                2,785,807,783.89
负债总额                         590,885,835.69                  695,023,952.08
净资产                         2,099,553,924.32                2,090,783,831.81
           项目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32,830,511.53                  510,008,527.51
利润总额                            8,770,092.51                 238,548,308.77
净利润                              8,770,092.51                 238,548,308.77

    9、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兴科电子、东莞金龙、甲艾马达、广东金龙将分别与兴业银行签署《最高额
保证合同》,淮北金龙、浙江东之尼将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
抵押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范围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人      担保方式        质/抵押物           担保期间

                                               兴科电子   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
                                                                                           满之日起三年

                                               东莞金龙   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
                                                                                           满之日起三年

                                               淮北金龙   连带责任担保、 淮北市烈山区青    连带责任担保期

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                                    抵押担保       谷路22号1幢、2    限为债务履行期

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                                                   幢、3幢、4幢、5   限届满之日起三

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                                                   幢、6幢、7幢不    年;抵押担保期

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                                                   动产权            限为债权清偿完

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                                                                     毕

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 金龙机电   兴业银行   甲艾马达   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满之日起三年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广东金龙   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
费用等;合同项下的保证                                                                     满之日起三年

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                          浙江东之   连带责任担保、 杭州经济技术开    连带责任担保期

亿元。                                         尼         抵押担保       发区18号大街7     限为债务履行期

                                                                         号土地、杭州经    限届满之日起三

                                                                         济技术开发区18    年;抵押担保期

                                                                         号大街7号1幢、2   限为债权清偿完

                                                                         幢、3幢、4幢不    毕

                                                                         动产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本次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经子公司股东决议通过后,公司及
         子公司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全部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对母公司的
         担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28%,占2021年经审计总资产的10.42%。

            2、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 1.88 亿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

         余额为 0 亿元,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0 亿元,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
余额为 1.88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6.47%。

   3、公司原董事长金绍平利用职务之便,导致公司违规为天津乐宝乐尔旅游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2020 年 11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
作出终审判决,并出具(2020)浙民终 817 号《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的内
容,法院认定:上市公司签约代表越权,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无效;但公司需对
主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2022 年内,公司
与本案原告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已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和解情况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1 日、2022 年 8 月 5 日、2022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五、本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兴科电子、东莞金龙、淮北金龙、甲艾马达、广东金龙、浙江东
之尼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