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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戴辉)2023-04-28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 2022 年年度述职报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戴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戴辉)在2022年度担任了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2022

年度工作中,本人定期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

及相关材料,并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
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2 年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3                          3                     0                 0

    2022 年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9                    9                  0                0          否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年度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在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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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

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度董事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时,对关于2021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1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购买参股公司剩余股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2022年半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出售温州厂区厂房建筑物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9月30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

询函【2022】第47号)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负责的态度,通过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
获悉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信息。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保
持联系,就公司生产情况、产品销售、市场环境变化等方面进行持续的沟通,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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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 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任职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定期财务报告
等议案。
    本人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
估和考核,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配合监事会薪酬与考核活动,切
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或审核的相关事项。
    五、 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的
机会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进行交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并与董事会秘书、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知悉公司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对会
议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同时本人坚持审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稳健发展。
    3、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证监会与交易
所的有关文件,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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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
    七、   其他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
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
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
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
作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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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22 年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
                                                               戴辉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