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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2-18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作为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任何形式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
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正英、徐百、陶冲
                                                       2019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