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董 事意见如下: 公司新增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形成的,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 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交易 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公司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 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立昂微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 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 寒 斌 张 旭 明 李 东 升 二零二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