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零二一年十月 1 2 目 录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 6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 6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 6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 7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7 (二)发行数量............................................................................................................... 7 (三)锁定期................................................................................................................... 7 (四)发行价格............................................................................................................... 8 (五)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 8 (六)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 8 (七)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 9 (八)本次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 11 (九)上市地点............................................................................................................. 12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12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2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 22 (三)发行对象的核查 ................................................................................................. 22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26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 26 (二)联席主承销商 ..................................................................................................... 27 (三)联席主承销商 ..................................................................................................... 27 (四)发行人律师 ......................................................................................................... 27 (五)发行人会计师 ..................................................................................................... 27 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29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29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2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2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0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 30 (二)盈利能力的变化情况 ......................................................................................... 30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 30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 31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 31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 31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32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2 (一)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 32 (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 32 (三)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 32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4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35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42 一、备查文件目录................................................................................................................. 42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 42 三、查询时间......................................................................................................................... 42 4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立昂微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174,000 股面 指 发行 值为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告书 《公司章程》 指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 指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9 月 23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指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东方投行、保荐机构(联 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席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验资机构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1 年 3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8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请。 2021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公告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0 号),核准发 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发行专用账户。2021 年 10 月 9 日,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642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东方投行已收到全体认购人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5,199,999,934.36 元。全体认购人均以货币资金认购。 6 2021 年 10 月 8 日,东方投行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与保荐 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 年 10 月 1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7259 号《验资报 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止,立昂微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56,749,97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99,999,934.36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47,816,660.01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152,183,274.35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56,749,97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 币 5,095,433,302.35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56,749,972 股,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120,174,000 股。 (三)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 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7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9 月 23 日,本次发行价格 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91.63 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 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91.63 元/股。 (五)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199,999,934.3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7,816,660.0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2,183,274.35 元。 (六)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送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名单》,2021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 邀请书》,包括: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17 家(不包括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联 席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基金公司 90 家;证券公司 46 家; 保险机构 23 家;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投资者 191 家。 自发行方案和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后至申购日截 止日(2021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00 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共 收到 39 家新增投资者(含向证监会已备案投资者名单中的 3 名投资者)表达的 认购意向,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在审慎核查后 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名单中。 2021 年 9 月 27 日 9:00 至 12:00 首轮申购簿记结束后,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投资者发送追加认购邀 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为首轮发送认购邀请书的 402 名投资者。追加 认购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5:43。 8 (七)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1、首轮认购情况 2021 年 9 月 27 日 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限内,保荐机构(联 席主承销商)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下,共收到 22 份申购报价单, 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除 6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 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 16 家投资者中,15 家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 额缴纳保证金,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1 家未按约定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报 价。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认购对象全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 1 赵爱军 107.00 15,000.00 有 有效 2 青岛澳柯玛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91.63 15,000.00 无 无效 3 马红星 120.11 15,001.11 有 有效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4 94.80 15,000.00 有 有效 能产品 5 陈国聃 107.00 15,000.00 有 有效 6 陈中花 107.68 30,000.00 有 有效 101.00 16,000.00 7 王式跃 95.00 18,000.00 有 有效 91.63 18,000.00 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95.00 15,000.00 8 限合伙)-宏阳一沐私募证券投资 92.50 15,000.00 有 有效 基金 91.63 15,000.00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 9 100.10 15,000.00 有 有效 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 10 100.10 15,000.00 有 有效 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11 史瑜 98.30 15,000.00 有 有效 101.00 18,490.00 1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97.80 22,990.00 有 有效 93.80 24,190.00 96.21 15,200.00 1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3.92 16,000.00 不涉及 有效 91.63 21,700.00 中意资产-卓越枫叶 7 号资产管 14 95.00 15,000.00 有 有效 理产品 9 中邮证券幸福系列 16 号单一资 15 109.10 15,000.00 有 有效 产管理计划 106.20 20,000.00 16 瑞士银行(UBS AG) 不涉及 有效 103.00 24,000.00 国君资管山东铁投定增 1 号单一 17 105.00 15,000.00 有 有效 资产管理计划 18 张久海 108.00 20,000.00 有 有效 109.02 17,250.00 1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73 35,250.00 不涉及 有效 92.77 39,150.00 108.02 45,000.00 2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82 62,850.00 不涉及 有效 99.22 64,500.00 107.00 25,500.00 21 开域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 105.18 30,600.00 不涉及 有效 101.20 34,000.00 105.00 21,080.00 2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1 25,180.00 不涉及 有效 93.82 30,880.00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 上申购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确定以 91.63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根据首轮认购结果,本次认 购有效认购资金总额未达到 520,000.00 万元、有效认购股数未达到 120,174,000 股且获配对象少于 35 名,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以 91.63 元/股的价格 进行追加认购。 2、追加认购情况 在追加认购程序截止前,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簿记中 心共收到 10 份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其中, 巴克莱银行属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余 9 名投资者均为首 轮获配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10 名投资者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具体申购报 价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认购对象全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 1 开域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 91.63 9,000.00 不涉及 有效 2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 91.63 5,000.00 不涉及 有效 10 收 3 号私募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 3 91.63 3,000.00 不涉及 有效 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63 2,000.00 不涉及 有效 5 陈国聃 91.63 5,000.00 不涉及 有效 6 赵爱军 91.63 6,000.00 不涉及 有效 7 马红星 91.63 2,000.00 不涉及 有效 8 张久海 91.63 10,000.00 不涉及 有效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63 3,060.00 不涉及 有效 10 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 PLC) 91.63 5,000.00 不涉及 有效 (八)本次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首轮认购、追加认购的情况,并严格按照本次发行方案、《认购 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 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1.63 元/股,配售数量为 56,749,972 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5,199,999,934.36 元,未超过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40 号文核准的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2 个。获配投资者均为本次《认购邀请书》、《追 加认购邀请书》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 发行对象 配售金额(元) 锁定期(月) 号 类型 (股) 1 赵爱军 其他 2,291,825 209,999,924.75 6 2 马红星 其他 1,855,408 170,011,035.04 6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保险公司 1,637,018 149,999,959.34 6 万能产品 4 陈国聃 其他 2,182,691 199,999,976.33 6 5 陈中花 其他 3,274,036 299,999,918.68 6 6 王式跃 其他 1,964,422 179,999,987.86 6 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7 (有限合伙)-宏阳一沐私募证 其他 1,637,018 149,999,959.34 6 券投资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 其他 1,964,422 179,999,987.86 6 基金 11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其他 2,182,691 199,999,976.33 6 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10 史瑜 其他 1,637,018 149,999,959.34 6 1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2,639,965 241,899,992.95 6 1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2,368,220 216,999,998.60 6 中意资产-卓越枫叶 7 号资产 13 保险公司 1,637,018 149,999,959.34 6 管理产品 中邮证券幸福系列 16 号单一 14 证券公司 1,637,018 149,999,959.34 6 资产管理计划 15 瑞士银行(UBS AG) 其他 2,619,229 239,999,953.27 6 国君资管山东铁投定增 1 号单 16 证券公司 1,637,018 149,999,959.34 6 一资产管理计划 17 张久海 其他 3,274,036 299,999,918.68 6 1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4,606,569 422,099,917.47 6 1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7,039,179 644,999,971.77 6 20 开域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 其他 4,692,786 429,999,981.18 6 2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3,588,344 328,799,960.72 6 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 22 其他 384,041 35,189,676.83 6 PLC)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赵爱军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赵爱军,男,身份证号为 1101051967********,住所 为北京市朝阳区***。赵爱军本次认购数量为 2,291,825 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2、马红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马红星,男,身份证号为 3205251975********,住所 为江苏省吴江市***。马红星本次认购数量为 1,855,408 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3、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管理人: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获配数量:1,637,018 股 12 限售期:6 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楼 10 层 1001-63 法定代表人:何肖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9111000057693819XU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 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陈国聃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陈国聃,男,身份证号为 3307241981********,住所 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陈国聃本次认购数量为 2,182,691 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5、陈中花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陈中花,女,身份证号为 3307241972********,住所 为杭州市西湖区***。陈中花本次认购数量为 3,274,036 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6、王式跃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王式跃,男,身份证号为 3307241960********,住所 为浙江省东阳市***。王式跃本次认购数量为 1,964,422 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7、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宏阳一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 获配数量:1,637,018 股 限售期:6 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C0133 法定代表人:王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CCY0T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1,964,422 股 限售期:6 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939 号 3 幢 129 室 法定代表人:高云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98121869E 注册资本:4583.33 万元人民币 14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9、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管理人: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2,182,691 股 限售期:6 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939 号 3 幢 129 室 法定代表人:高云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98121869E 注册资本:4583.33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10、史瑜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史瑜,女,身份证号为 4302191974********,住所为 广州省深圳市***。史瑜本次认购数量为 1,637,018 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45565 注册资本:5,3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 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639,965 股 限售期:6 个月 1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33137K 注册资本:36,172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获配数量:2,368,220 股 限售期:6 个月 13、中意资产-卓越枫叶 7 号资产管理产品 管理人: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获配数量:1,637,018 股 16 限售期:6 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 B230-1 法定代表人:吴永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9867X5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 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4、中邮证券幸福系列 1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获配数量:1,637,018 股 限售期:6 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 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9-11 层) 法定代表人:郭成林 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35084671X 注册资本:506,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 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证券承销与 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瑞士银行(UBS AG) 企业名称:瑞士银行(UBS AG)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QF2003EUS001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2,619,229 股 限售期:6 个月 16、国君资管山东铁投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1,637,018 股 限售期:6 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 号 409A10 室 法定代表人:江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0191968J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7、张久海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张久海,男,身份证号为 3422211974********,住所 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久海本次认购数量为 3,274,036 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1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4,606,569 股 限售期:6 个月 19 1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2202N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7,039,179 股 限售期:6 个月 20、开域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开域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新加坡罗宾逊路 160 号 19-02/03 号 法定代表人:LIM MENG TAT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F2020SGF036 注册资本:370,000 新加坡元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4,692,786 股 限售期:6 个月 2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588,344 股 限售期:6 个月 22、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 PLC) 企业名称: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 PLC)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1 Churchill Place, London, E14 5HP, United Kingdom 法定代表人:Sang Kyo Lee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QF2004EUB022 注册资本:2,361,431,759 英镑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384,041 股 限售期:6 个月 21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 排 1、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过重 大交易。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本公司将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发行对象的核查 经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对发行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的查验,相关发行 对象登记备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备案情况如下: 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相关认购对象进行了核查,本次获配的 22 个获配 对象中,赵爱军、马红星、陈国聃、陈中花、王式跃、史瑜、张久海为个人,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 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 22 募基金产品备案。 瑞士银行(UBS AG)、巴克莱银行 Barclays Bank PLC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开域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参与认购的产品开 域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开域中国 A 股基金(Q)、安大略省教师养老金计 划委员会、国家第一养老金信托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社 保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养老金产品等产品参与认购。经核查,其参与配售资产 管理计划产品已按照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中意资产-卓越枫叶 7 号资产管理产品为保险 资产管理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 规定》、《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 手续。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中邮证券幸福系列 1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国君资管山东铁投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均已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 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宏阳一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 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景林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23 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 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了《认购邀请书》中的配售原则,发行 人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 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最 终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且符合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规定条件。 综上,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 份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了《认购邀请书》中的配售原则,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 东大会关于本次配套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2、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核查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对各发行对象进行了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 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 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联席主承销商 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联席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 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对象中不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 上述机构或人员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认购提供财务资 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并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 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3、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联席主承 24 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 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 资者Ⅰ、Ⅱ、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 C3、C4、C5 五种级别;股权类产品的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为 R3、R4、R5。本 次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 和普通投资者中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 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 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赵爱军 普通投资者 C4 是 2 马红星 专业投资者 II 是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3 专业投资者 I 是 产品 4 陈国聃 普通投资者 C5 是 5 陈中花 普通投资者 C5 是 6 王式跃 普通投资者 C4 是 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7 专业投资者 I 是 合伙)-宏阳一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8 专业投资者 I 是 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9 专业投资者 I 是 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10 史瑜 专业投资者 II 是 1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中意资产-卓越枫叶 7 号资产管理产 13 专业投资者 I 是 品 中邮证券幸福系列 16 号单一资产 14 专业投资者 I 是 管理计划 15 瑞士银行(UBS AG) 专业投资者 I 是 国君资管山东铁投定增 1 号单一资 16 专业投资者 I 是 产管理计划 17 张久海 普通投资者 C5 是 25 1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20 开域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2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22 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 PLC) 专业投资者 I 是 经核查,上述 22 家获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及联席主承销商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4、关联关系核查 联席主承销商对各发行对象进行了核查: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信托 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 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 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保荐代表人: 刘铮宇、陈佳睿 项目组成员:陈一尧、张伊、李连达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联系传真:021-23153500 26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021-20262237 联系传真:021-20262344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联系传真:010-65051156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负责人:李强 签字律师: 余蕾、毛一帆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联系传真:021-52433320 (五)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6 层 27 负责人:余强 签字会计师: 王其超、方立强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联系传真:0571-88879000 2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号 件股份数量 1 王敏文 79,615,720 19.88% 79,615,720 2 宁波利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7,332,500 6.82% 27,332,500 仙游泓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3 26,998,800 6.74% 26,998,800 限合伙) 国投高新(深圳)创业投资基金 4 14,349,978 3.58% 14,349,978 (有限合伙) 5 韦中总 9,912,017 2.47% 9,912,017 6 陈卫忠 9,550,688 2.38% 9,550,688 7 王式跃 9,523,730 2.38% 9,523,730 仙游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8 8,289,107 2.07% 8,289,107 限合伙) 9 贾银凤 8,194,165 2.05% 8,194,165 10 陈茶花 7,401,823 1.85% 7,401,823 合计 201,168,528 50.22% 201,168,52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号 件股份数量 1 王敏文 79,615,720 17.41% 79,615,720 2 宁波利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7,332,500 5.98% - 仙 游泓 祥企业 管理 合伙企 业 3 26,998,800 5.90% 26,998,800 (有限合伙) 国投高新(深圳)创业投资基 4 14,349,978 3.14% - 金(有限合伙) 5 陈卫忠 9,550,688 2.09% - 6 王式跃 8,367,284 1.83% 1,964,422 29 仙 游泓 万企业 管理 合伙企 业 7 8,289,107 1.81% 8,289,107 (有限合伙) 8 韦中总 8,095,086 1.77% - 9 贾银凤 7,920,000 1.73% - 10 徐国强 7,289,309 1.59% - 合计 197,808,472 43.25% 116,868,04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有限售的流通股 56,749,972 股,具体股 份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117,822,112 29.41% 56,749,972 174,572,084 38.17% 股份 无限售条件 282,757,888 70.59% - 282,757,888 61.83% 股份 股份总数 400,580,000 100.00% 56,749,972 457,329,972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盈利能力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长,整体资产 负债率水平得到降低,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的进一 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 内可能会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 是,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建成,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高,发展潜力也将 随之增强。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 30 向。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于公司主业,有利于公司实现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 和发展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主 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经营规模和市场份额预计会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 进一步扩大。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 战略措施。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本 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旧保持其业务、人 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交易等方面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间 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关联交易,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31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启动前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本次 发行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符合发行前向中国证监 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在 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 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联席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联席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 32 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 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 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发行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备 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33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为: “综上所述,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之日: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发 行方案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三)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四)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以及发行 人与认购对象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34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35 36 37 38 39 40 41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4、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申报材料;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 号大街 199 号 电话:0571-86597238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42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