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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微:立昂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31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007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 号大街 1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2,102,92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6.59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董事吴能云先
生 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1 人,董事长王敏文、副董事长陈平人、董事王昱
   哲、独立董事宋寒斌、独立董事张旭明、独立董事李东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林森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吴能云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2,101,425 99.9986             1,500     0.0014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使用募集          112,1 99.9986 1,500 0.0014        0       0
         资金向子公司          01,42
         金瑞泓微电子              5
         (衢州)有限公
         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以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同
意票数获得通过,同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王敏文、吴能云、任德孝、仙游泓祥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仙游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碧
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股东均未表决或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余蕾、毛一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
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