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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微:立昂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2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现就2022年度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是宋寒斌先

生、张旭明先生、李东升先生,均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

独立董事宋寒斌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2年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2 年 3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经审议: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
月9日       员会 2022 年第一次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公司 2021
            会议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
                                 况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同意公司
                                 控股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支付;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
                                 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同意续聘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
2022 年 3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经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月 25 日     员会 2022 年第二次
             会议
2022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经审议:同意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控股子
月 11 日     员会 2022 年第三次   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并同意公司与部
             会议                 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
                                  利益冲突防范措施
2022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经审议:同意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同意公司
月9日        员会 2022 年第四次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
2022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经审议:同意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8 日     员会 2022 年第五次
             会议
2022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
月 15 日     员会 2022 年第六次   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会议                 理;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支付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

行了评估,并对其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评价,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

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

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

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

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
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

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工作的效率。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事项的相关事项,均提前进行了

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依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

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并

对其发表意见、协调管理层及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关联交易

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2023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

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财务部门的沟通,科学、有效地履

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宋寒斌、张旭明、李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