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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天宏锂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8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
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都永斌、许志国、凌国强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