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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天宏锂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任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
工作的质量,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
于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占用资金原因为 2019 年度和 2021 年度资金占用利
息本期归还,相关资金拆出系个人周转使用,均不存在或涉及体外循环、代垫费
用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情形,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已整改完毕,
公司已对《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
修订,目前已建立严格的对外借款、关联交易及银行存款等财务控制制度,明确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公司发生
对外借款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需根据金额大小分别经过总经
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
关规则及公司制度进行学习,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避免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其他关联方通过担保、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事项损害公
司利益的可能。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都永斌、许志国、凌国强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