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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03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我们详细查阅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
议时,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所需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同时具备足够的投
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瑞林                   王明强                   朱   宁




                                                         2023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