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11-28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3-046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在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的3亿元额度授
信,以及在该授信额度内申请的借款将陆续到期。为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
并根据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继续向兴业银行申请新的额度授信。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
公司及孙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
括子公司、孙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融资额
度,有效期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审批的融资额度范围内,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
授信,并将与兴业银行签署《额度授信合同》(总合同)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分合同)。根据兴业银行的要求,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经公司直接全资子公司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科电子”)、
金龙机电(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龙”)、金龙机电(淮北)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淮北金龙”)、深圳甲艾马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艾马达”)、
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龙”)、广东金兴创精密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东金兴创”)、间接全资子公司浙江东之尼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东之尼”)股东决议通过,兴科电子、东莞金龙、淮北金龙、甲艾
马达、广东金龙、广东金兴创、浙江东之尼同意为公司上述在兴业银行申请的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为直接及间接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且已经子公司股东决
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11-11
3、注册地点:乐清市北白象镇进港大道边金龙科技园
4、法定代表人:黄磊
5、注册资本:80316.9608 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3165660
7、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微电机和微电机组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消费类电
子;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体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80,718,501.25 2,746,800,848.72
负债总额 663,202,728.21 614,884,955.83
净资产 2,117,515,773.04 2,131,915,892.89
项目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6,043,555.20 505,903,640.85
利润总额 -14,400,119.85 41,132,061.08
净利润 -14,400,119.85 41,132,061.08
9、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兴科电子、东莞金龙、甲艾马达、广东金龙、广东金兴创将分别与兴业银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淮北金龙、浙江东之尼将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范围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人 担保方式 质/抵押物 担保期间
兴科电子 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
满之日起三年
东莞金龙 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
满之日起三年
淮北金龙 连带责任担保、 淮 北 市 烈 山 连带责任担保期
抵押担保 区 青 谷 路 22 限为债务履行期
号1幢、2幢、 限届满之日起三
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 3幢、4幢、5 年;抵押担保期
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 幢、6幢、7幢 限为债权清偿完
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 不动产权 毕
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 甲艾马达 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
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 满之日起三年
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 金龙机电 兴业银行 广东金龙 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
罚息、复利)、违约金、 满之日起三年
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 广东金兴创 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
债权的费用等;合同项下 满之日起三年
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 浙江东之尼 连带责任担保、 杭 州 经 济 技 连带责任担保期
人民币3亿元。 抵押担保 术 开 发 区 18 限为债务履行期
号大街7号土 限届满之日起三
地、杭州经济 年;抵押担保期
技术开发区 限为债权清偿完
18号大街7号 毕
1幢、2幢、3
幢、4幢不动
产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
子公司兴科电子等三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担
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
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8)、《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8)。
2、本次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经子公司股东决议通过后,公司及
子公司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5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
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5亿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亿元),
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6.10%,占2022年经审计总资产的17.06%。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余额为 1.5 亿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
实际担保余额为 0 亿元,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0 亿元,子公司对母公司
实际担保余额为 1.5 亿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2.57%。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五、本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兴科电子、东莞金龙、淮北金龙、甲艾马达、广东金龙、广东
金兴创、浙江东之尼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