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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7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36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
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森科
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
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14: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
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
日9:15至2024年5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
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62人,代表股份506,860,561股,占公司总

                                   1
股份的29.9989%。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252,244,276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14.929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5 人,代表股份 254,616,28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069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罗增进、王慧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6,859,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99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6,859,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99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6,859,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99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6,859,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99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6,859,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99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3,938,57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7,111,9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996%;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3,938,57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邱醒亚先生、刘新华先生、陈岚女士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4,550,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3
的 99.999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3,938,57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王燕女士、常旭先生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6,859,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99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3,938,57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9.01 选举邱醒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邱醒亚先生获得赞成票数 439,726,53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75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邱醒亚先生获得 赞成票数
106,805,54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4038%。

    邱醒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9.02 选举刘新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刘新华先生获得赞成票数 439,726,53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75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刘新华先生获得 赞成票数
106,805,54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4038%。

    刘新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陈岚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岚女士获得赞成票数 439,625,43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73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陈岚女士获得赞成票数
106,704,44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3457%。

    陈岚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 选举臧启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臧启楠女士获得赞成票数 439,726,53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75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臧启楠女士获得 赞成票数
106,805,54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4038%。

    臧启楠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0.01 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朱宁先生获得赞成票数 439,929,23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7949%。


                                   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朱宁先生获得赞成票数
107,008,24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5203%。

    朱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选举丁亭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丁亭亭先生获得赞成票数 439,929,23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79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丁亭亭先生获得 赞成票数
107,008,24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5203%。

    丁亭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选举徐顽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徐顽强先生获得赞成票数 439,929,23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79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徐顽强先生获得赞成票数
107,008,24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5203%。

    徐顽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1.01 选举王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王燕女士获得赞成票数 439,625,43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73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王燕女士获得赞成票数
106,704,44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3457%。

    王燕女士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
    11.02 选举倪先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倪先觉女士获得赞成票数 439,929,23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79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倪先觉女士获得赞成票数
107,008,24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5203%。

    倪先觉女士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增进、王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兴森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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