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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关于不向下修正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8-23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051
债券代码:128122            债券简称:兴森转债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70%
(即 9.366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兴森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如再次触
发“兴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满三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
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
下修正“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3
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268,9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共2,689,000张,期限为5年。并于2020年8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
简称为“兴森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22”。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兴森转债”自发行结束
之日(2020 年 7 月 29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1 月 29 日)起可转
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14.18 元/股。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80 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兴森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14.18 元/股调整为 14.1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1 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兴森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4.10 元/股调整为 14.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兴森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4.00 元/股调整为 13.5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9 月 6 日起生效。
    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兴森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51 元/股调整为 13.4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兴森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43 元/股调整为 13.3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
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公司
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截至2024年8月2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即9.36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
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
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
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如再次触发“兴森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三
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
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