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4-027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村百业工业城百业大道 7 号广东 金龙机电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戴铭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3,494,1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2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3,494,11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209%。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1,06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6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29%。 5、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 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3,229,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8021%;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61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0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5.2483%;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0.226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3,229,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8021%;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61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0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5.2483%;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0.226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3,229,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8021%;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61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0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5.2483%;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0.226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3,188,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7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929%;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35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4.1240%;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188,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7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929%;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35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4.1240%;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 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188,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7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929%;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35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4.1240%;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188,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7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929%;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35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4.1240%;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188,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7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929%;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35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4.1240%;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229,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8021%;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61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0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5.2483%;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0.226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2,435,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2067%;反对 1,0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79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7870%;反对 1,05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21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229,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8021%;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61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0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5.2483%;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0.226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梁晓华律师、陈佳然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