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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机电: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4-027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村百业工业城百业大道 7 号广东
金龙机电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戴铭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3,494,1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2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3,494,11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209%。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1,06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6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29%。
   5、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
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3,229,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8021%;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61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0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5.2483%;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0.226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3,229,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8021%;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61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0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5.2483%;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0.226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3,229,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8021%;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61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0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5.2483%;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0.226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3,188,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7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929%;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35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4.1240%;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188,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7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929%;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35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4.1240%;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
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188,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7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929%;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35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4.1240%;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188,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7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929%;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35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4.1240%;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188,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7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929%;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3509%;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4.1240%;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229,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8021%;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61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0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5.2483%;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0.226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2,435,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2067%;反对 1,0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79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7870%;反对 1,05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21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229,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8021%;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61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0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5.2483%;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0.2267%;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梁晓华律师、陈佳然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