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天宏锂电: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2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都伟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3,888,5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38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3,888,57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波、朱彦颖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书》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