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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天宏锂电: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09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4-072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都伟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3,888,5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38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董事周志伟、都永斌因在外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
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 人:
都伟云先生、周新芳先生、周志伟先生、钱旭先生、许云峰先生,任期三年,
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选举都伟云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888,5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1.02《选举周新芳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888,5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1.03《选举周志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888,5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1.04《选举钱旭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888,5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1.05《选举许云峰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888,5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
董事会提名都永斌先生、凌国强先生、许志国先生 3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均未持有
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01《选举都永斌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888,5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2.02《选举凌国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888,5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2.03《选举许志国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888,5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公司监事会在充分了解相关候
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提名蒋小宝女
士、骆峻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人员均未被
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01《选举蒋小宝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888,5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
    3.02《选举骆峻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888,5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选举都伟云为      129,517           100%           当选
           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02      《选举周新芳为      129,517           100%           当选
           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03      《选举周志伟为      129,517           100%           当选
           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04      《选举钱旭为第      129,517           100%           当选
           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5      《选举许云峰为      129,517           100%           当选
           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01      《选举都永斌为      129,517           100%           当选
           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02     《选举凌国强为      129,517            100%          当选
           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03     《选举许志国为      129,517            100%          当选
           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毛卫、朱彦颖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都伟      董事       任职     2024 年 7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云                              9日         时股东大会
周新      董事       任职     2024 年 7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芳                              9日         时股东大会
周志      董事       任职     2024 年 7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伟                              9日         时股东大会
钱旭      董事       任职     2024 年 7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9日         时股东大会

许云      董事       任职     2024 年 7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峰                              9日         时股东大会
都永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7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斌                              9日         时股东大会
凌国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7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强                              9日         时股东大会
许志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7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国                              9日         时股东大会

蒋小       监事      任职     2024 年 7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宝                              9日         时股东大会
骆峻       监事      任职     2024 年 7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9日         时股东大会
董明       监事      离职     2024 年 7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9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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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