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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天宏锂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17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4-074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10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都伟云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选举都伟云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都伟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
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周新芳先生、徐雪明先生、钱旭先生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钱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
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凌国强先生、许云峰先生、许志国先生
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凌国强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
集人)。上述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决议》。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